元旦过后,我没有带着新世纪的快乐情绪回到学校。
这天,我和周舟在教室上自习,我正在看左拉的小说《娜娜》,这是一本我于三个月前借的书,当时周舟在场。
现在周舟看到我仍在看这本书便问道:“怎么还没把书还了?”“我又续借了一次。”
“那也不该在你这里这么久。”
学校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在此基础上可续借一次,限期仍是一个月,也就是说一本图书在学生手里至多保留两个月,超过此期限将按每天一毛钱交纳罚金。
“我还没看完,忘了应该哪天还。”
“不对吧,你以前对于哪天还书记得比我的生日还清楚,这次怎么会忘呢,到底怎么回事?”周舟坚持要把事情搞清楚。
“没骗你,真是忘还了。”
“瞎说,肯定另有原因。”
周舟坚信事出有因。
“我把这本书买了。”
面对周舟的明察秋毫我只好彻底坦白。
“买了?”周舟不相信图书馆会把书卖给我。
“我跟图书馆老师说我把书弄丢了,赔给图书馆这本书定价三倍的钱。”
我如实道出。
“为什么?”“什么为什么?”“为什么这么做?”“因为我想要这本书。”
“你可以去书店买一本新的,干嘛偏偏要花三倍的价钱买一本旧书?”“不一样。”
我把这本书的定价给周舟看,封底清晰的印着:1989年印刷,定价2。
1元。
“这本书我只花了6块钱就买到手,而去书店买一本新书至少需要20块钱,20块钱我都可以在图书馆买3本书了。”
“你还买了什么书?”周舟问。
于是我从书包中掏出一本人民文学出版社的《莫里哀喜剧》,一本上海译文出版社的《香水》,一本译林出版社的《圣经故事》。
周舟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些书说:“你这么做想没想过其他同学。”
“不用你替他们着急,我买的这些书都是无人问津的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“你看。”
我翻开一本书的封面,“这本书是85年出版的,距今已有十几年,可是它除了纸张有些发黄外,根本没有被人翻过的痕迹,我把它从书架上抽出的时候,上面还蒙着一层不薄的尘土,而且,你再看这儿。”
我把书翻到封底,这页贴着一张借书单,凡是借此书的同学都要将自己的学号填在上面,“这张借书单洁净无痕,再次说明这本书被冷落程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