佑树像是要甩掉什么似的摇摇头,利落地换上运动服,简单洗了把脸,就推门走进了还带着夜气的清晨。
做了几组拉伸,他开始沿着小区外的柏油路慢跑。
“呼、呼、呼。”
规律的呼吸声里,身体被稳稳地向前推进。每一次吸气吐气,脑子就清醒一分,胸口那股黏糊糊的情绪,也好像被一点点冲刷干净。
是他亲手毁了这个家。
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,佑树几乎要发疯。
他嘶吼、哭泣,然后发了疯似的奔跑。
像是在惩罚自己,又像是在替杏里惩罚自己。
父母离婚后,佑树每天都是这么过来的。上了高中,他进了田径队,没想到竟然跑出了点名堂。
谁能想到,一场家庭悲剧,反倒成了他运动天赋的催化剂。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。
“三分三十五秒。”
跑过一千五百米标记点时,他下意识报出时间。
在队里,他的配速从来都是自己掌控的。
说实话,整个田径队,能跟上他节奏的人还真找不出来。
脚上这双跑鞋,是他厚着脸皮求父亲买的。
从初中穿到现在,鞋面已经起了毛边,鞋底也磨得差不多了。
要换新的,得自己打工挣钱——他跟父亲有过约定。
“老爸这会儿,应该到成都了吧(本来妹非第一次里是主角小时候出车祸死的,本书因为搬离了原来的城市所以逃过了一劫)。”
他自言自语。
现在他跟父亲住在城东的公寓里,但父亲因为工作经常出差,父子俩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。
就算见了面,气氛也尴尬得要命。
佑树倒是对这种状态没什么不满,反而觉得自在。
迎面走来一对遛狗的老夫妻,佑树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。
当初他第一次这么早出来跑步时,还惊讶于原来有这么多人天不亮就起床了。
现在早就习惯了。
“上了那个坡,就掉头慢慢跑回来。”
他看着前面那道不算太陡但足够长的坡道,给自己定下目标。
虽然比一般人腿脚好,体力也足,但爬这个坡还是有点吃力。
正因如此,一口气冲上去的时候,那种成就感才格外强烈。
佑树把这段“坡道冲刺”当作每次晨跑的必修课,雷打不动。
“哈、哈、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