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怎么了?洗个脚而已阿。】我挽起袖子,【把腿伸过来。】
【不要不要。】她抱住膝盖在床上滚,【我不要给别人看我的脚。】
【你这孩子,不还总是裸足在家里走吗?】我觉得有点好笑,她怎么又在奇怪的地方害羞了。
【那不一样啦!】她还气鼓鼓的,【给别人看脚好奇怪…】
【难道你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姐吗?不能把脚露出来。】我笑了,【快点过来,不然水要凉了。】
【呜呜,伯伯变态…】立因果又哼哼唧唧的,但是最后还是把腿伸了过来。
我握住她的右脚脚踝,细白的关节。
我用一只手掌托住她的足底,上下活动了一下,足弓自然,无扁平足或者高弓足畸形。
皮肤光滑,没有厚茧或者感染,指甲透明,没有变色或者增厚。
用些力气按压大脚趾下,籽骨、肌腱韧带都正常,很健康的一双足。
【你到底在看什么阿、约翰好变态一直盯着人家的脚看…】我抬头,发现她整张脸都红了,【不许舔喔。】
【喂谁要舔了,】这孩子,【…至少,洗之前我是不会舔的。】我故意说。
【咦…?】立因果看起来被吓到了,【呜呜…伯伯变态…】
【好了,好了,我在检查你的足部健康情况。】我安慰她,【我是医生阿。】
【那健康吗?】她问。
【很健康喔,很标准的女性足部,可以做骨科教具。】我捏了一下脚心,她一躲,但还是被我抓住了。
【我不要做教具啦…】她嘟嘴,【你还洗不洗嘛。】
【当然洗。】我把她的双足放进热水里。
【哇烫!】她猛地躲开了,差点踢到我脸上。
【不要乱动喔,水温正好促进血液回环,今晚会睡得好。】我按住她的脚。
【哇阿––】她有模有样地惨叫起来,【呜呜…约翰给我上刑了…】
【小坏蛋,乖乖的不然我要舔你的脚了。】––我竟然会用这种事来威胁别人,简直白活这四十年。不过…无所谓了,只要立因果听话就好。
【哇不要,】她立刻安静下来,【变态!我要告诉哥哥。】
【别、别告诉你哥哥…】上帝阿,这事要是给格拉斯知道…
【哼,约翰真是的。】她抱起手臂瞪我。
【好了,怪我,】我低头亲了一下她光洁的小腿,【原谅我好吗?】
【恩,那我就原谅你吧,毕竟我是这么贤淑的未婚妻。】她大概是适应了水温,在水里伸展了一下脚趾,【热热的。】
【会很舒服喔。】我搓洗着趾缝和足背,她的皮肤细腻,骨骼精致,的确会带来审美上的愉悦。
【约翰不觉得这里是不干净的地方吗?】她小声问,脸还是红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