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曾在等待齐朵的时候忿忿地想,迟到真是一件令人发指的事,真当列入七宗罪之首。而她不过等了她十分钟罢了。而此刻她在等何厦生。每一分每一秒,都是星辰亮光。朱丝丝是精心打扮过的,她局促紧张,呼吸都快了几拍。
朱丝丝紧张极了,她几乎不敢抬眼看何厦生。这大概就是欣赏与喜爱的区别了吧。一般来说,众多美男子,朱丝丝巴不得眼睛都不离地将他们尽收眼底。可是对于何厦生,她却是明明想盯着他看,却又害羞得要命,尤其是在这种氛围下,周围的音乐真是温柔地缠人,似乎卯足劲儿来羞辱她,她哪敢抬头与他四目相对?好不容易抬起头来,看到他难得的温柔目光,朱丝丝愣了一下,有些尴尬地说,你……你吃啊。
何厦生说:“这顿饭,要了你一个月的工资吧?”
朱丝丝呵呵地笑了笑:“谈钱多伤感情啊。没事没事。内心里却想,您懂就好!呜呜呜!为了请你吃个饭,放我多少血啊!你要是还不能理解我这情深意切,我真是要跟你同归于尽了!不过……有个成语不是叫放长线钓大鱼么……如果,我们在一起了,这点钱算什么!整个公司都是我的了!那时候,我就该过着怎样骄奢**逸的生活了啊……什么叫飘飘欲仙?仙有什么好?什么叫胜似天堂?天堂又哪里如人间精彩了?唯有左手一只烤鸭右手揽一美男,那才是人生之真谛啊!天上的神仙懂个屁!
何厦生眼见朱丝丝一个人忘我地咯咯咯地笑,忍不住心里觉得好笑,这丫头,从认识她开始就异于常人,分分钟都在穷开心,面对烦恼时又有点儿天然呆。多好啊,没有被这个尘世所污染的一颗心,多让人羡慕。
“喂,你笑什么啊。”他也露出微笑来。
朱丝丝缓过神来,看着他的眼睛,何厦生的剑眉星目,此刻都弯成了月牙形,真好看。他笑起来的样子啊,真是赛过二郎神了。她是多么喜欢此刻的气氛啊,真巴不得时间就此停下。
“你……”朱丝丝欲言又止,“多吃点啊!”话到嘴边就无法说出去,真不给力啊。
“什么?”他皱起眉头来,此刻的何厦生完全卸下了往日里的防备,贪一刻的休憩时光。其实跟朱丝丝在一起的时候,他总是没来由地就觉得轻松。完全不似平时那个总是板着脸,没什么情面可讲的年轻经理。
其实,说起来,经历得也不算太多吧。不过是经历过众叛亲离,那时候父母亲的公司倒闭,他从一个众星捧月的小少爷,变成了一个人人躲之不及的穷光蛋。因此身上的早熟,完全都是被命运逼出来的。他们不理他,没关系,他便也不理他们,一辈子也不理。有句话说得好,心有多软,壳儿就有多硬。如果命运的际遇不变,他可能就会被磨练成一个假装冷血的人,躲起来哭躲起来笑,一脸孤傲,佯装无所谓地成长起来。而让他真正变得无所谓,真正变得心也跟着硬起来,也是因为命运。他们一家从那个被抵押出去的豪华公寓搬家去一个平民小区的途中,一场车祸接踵而至。都说福祸相依,却不知祸不单行,父母在头一天协议离婚,他和母亲坐在后一排,父亲坐在副驾驶室里,默默无语。他至今记得那个场景。过早的懂事让他不去奢望一些新的改变,没办法改变,那便只能随波逐流。如果不是那场车祸,他就会这样顺理成章地在一个单亲家庭里成长吧,也许生命是完全不相同的境遇……可是它偏偏来了,夺走了何厦生的亲人。母亲用身体护住他的时候,鲜血落到了他的脸上,他被救出来的时候,没有哭,满脸的血,吓坏了在场的医生。
他是活下来了,几乎有半年没有说话。在几个舅舅和姑妈家,却与他们形同陌路。他们也不喜欢他,认为他太孤僻,性格怪异,又因为他父母辞世的原因,知道无人会为他出头,也无人会为他们对他的好埋单,也就百般刁难。
称不上战战兢兢,因为真的无所谓,刁难也无所谓,刻薄也无所谓,无人问津也无所谓,在他心里,那爱字根本与他绝缘。于是花大把的时间独处,念书,天资聪慧的他,唯一的骄傲便是成绩优异,被人称为天才。只有自己知道,自己是有多孤单。不过对这孤单已经麻木了,便也没有快乐不快乐,悲伤不悲伤。更别说,将他们统统展览。而自己,不过是一个表面还算光鲜正常的流浪汉,过得还不如哈利波特呢,在哪里过生活,又有什么所谓?
印象很深的是一次发烧,烧得他的神智都不太清楚了。他当时“流浪”到三姑家,他们都不在家,出去郊外旅行了。不过,即便在家,又如何?且说他不开口,即便开了口说生病,他们怕也是无动于衷的吧。他喝了一杯水躺下,烧得迷迷糊糊,噩梦连连,惊醒过来时头几乎要裂掉了。何厦生也是那时候开始进一步明白,人啊,是别想和自然,和命运,相抗衡的,你斗不过,甚至你还没开始斗,就会被秒杀了。看看,一场感冒就可以毁掉一个人。他记得清清楚楚,自己是怎样跌跌撞撞迷迷糊糊地去医院的。连那种绝望无力的感觉,到如今都还是历历在目,感同身受。孤独是怎样把他包围的,他就是怎样把那些无所谓发挥到极致的。直到小叔叔从美国回来,他已经是18岁了,40岁的小叔叔自从20年前去了美国后,至今未婚,对何厦生这个孤儿是百般的好,在他不过20出头时,便将公司全权交给了何厦生。自己跑去完成他所谓的“生命最重要的事”了。
在何游眼里,何厦生是最懂得分寸的,他聪明能干,最关键是从不感情用事,懂得对世界低头,也懂得利用人脉。总之,太适合经商。不过他倒也不希望何厦生这样子下去,他在与自己性格截然不同的何厦生身上,总是能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。真是奇了怪了。因为何游知道,孤独这条路走起来有多艰辛,他的二十年啊,已经受够了。
喝了一点儿酒的朱丝丝有点儿发晕,埋单的时候被何厦生抢先了,朱丝丝佯装表示抗议,当然,钱可以不要,面子是要保全的!何厦生表示,会在她的工资里扣。
朱丝丝挥拳抗议,本性暴露。
微风轻轻地吹啊,脸上不停地烧啊,脚步缓了又缓,朱丝丝侧过头去偷偷瞥何厦生的脸。高挺鼻梁,眼睛里总是有雾,因而深不可测。
没想到,二人不着边际地乱逛,竟到了她的前身正版朱丝丝以前跳河的地方。朱丝丝哪记得那么多啊,只见何厦生站着不动了,脸上阴晴未定,她正诧异,他开口道:“喂,朱丝丝,我是在这里,差点跟你同归于尽的。”
她想起来了,当然都想起来了,那是她对人间的第一印象,真是痛苦,这条河的污染是有多严重啊,她不会被淹死的,简直是被那味道给呛死的。
她想起何厦生在这条河里,怎样抱着她的腰把她给拖了上来。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。只记得当时自己醒来,突然发现有人对着他的嘴巴,一个拳头差点把别人打趴下,然后,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楚,就又晕了。
“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。”朱丝丝屏住呼吸。
“什么秘密?”
“其实,我不是朱丝丝……”
“什么?”他皱起眉头。这丫头越来越离谱了。
“不是啦!”她有点儿不知道怎么说了,“我是朱丝丝,但是又不完全是。其实我以前不住在这里,我以前……总之我跟以前不一样。”
算了,看他云里雾里的,简直是欲盖弥彰,说自己是仙女,他信吗他?他会以为自己是神经病吧!算了,为了下一个秘密的情绪渲染一下,这个秘密就到此打住吧。微风轻拂,又是初遇的境地,又刚经历了一场有惊无险的英雄救美,虽然那老黑,实在有点儿煞风景。而此刻,是多适合表白的时刻啊!
“好吧,我勉强接受。”她大概是想说自己变了许多吧。虽然他没感觉到……“那还有一个秘密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