沉重。
底盖上那道深深的弹痕,抵着他的掌心。
林墨闭上左眼。
右眼贴紧取景器。
“咔哒。”
左手拇指拨动镜头上的光圈环。
没有看刻度。
全凭肌肉记忆。
光圈全开,f1。5。
右手食指搭上快门转盘。
130秒。
这是手持拍摄的极限慢门。
“装模作样。”索尼摄影师在旁边嗤笑,“连测光表都不用,盲猜曝光?你以为你是布列松?”
林墨充耳不闻。
取景器里,世界变得纯粹。
鲜血唤醒的战地英魂,在这一刻产生共鸣。
“嗡——”
林墨的视网膜上,突然浮现出几道极细的金色线条。
上帝视角,构图纠错。
金色线条在取景框内快速移动,将杂乱无章的街道、刺眼的霓虹灯、积水的反光,瞬间切割成完美的黄金比例。
光线太乱?
那就让它乱到极致。
镜头漏光?
那就把漏光变成武器。
林墨微微压低机位。
取景框的边缘,正好迎上背后那块巨大的粉色霓虹招牌。
强光刺入没有镀膜的破旧镜头。
瞬间,严重的眩光和鬼影在镜片内部疯狂折射。
在别人眼里,这是废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