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时候不是一支连队,而是装甲车、炮兵、无人机、情报处、宪兵队一起下场。
“最后一矿,不能把自己打成全服公敌。”
秦峰收起水壶。
“至少,不能太早。”
傍晚前,他抵达曼拉城郊外集市。
集市乱得很。
卖菜的、卖枪套的、卖二手手机的、卖假证的,全挤在一条泥街上。
烤肉味、汗味、劣质柴油味混成一锅乱炖。
秦峰找了个卖旧衣服的摊位。
摊主是个瘦老头,见他衣服上血迹还没完全洗掉,眼珠子转得飞快。
“老板,要什么?”
秦峰用当地口音回了一句:“衬衫,长裤,旧一点。”
老头挑出两件发黄衬衫。
“这件好,城里人穿过的。”
秦峰捏起衣领。
上面还有半块咖喱渍。
“城里人死前穿的吧?”
老头咧嘴笑:“死不死不重要,便宜。”
“多少钱?”
“五万。”
秦峰抬脚就走。
老头急忙大喊:“三万!两万!老板你回来,价格可以谈嘛!”
最后两件衬衫、一条长裤、一双旧布鞋,加一个磨得发白的帆布包,总共八千。
老头收钱时还嘀咕:“你这人砍价比军警还狠。”
秦峰换掉作战衣。
半小时前,他还是横穿山地的战场幽灵。
半小时后,变成一个灰头土脸的背包客。
旧衬衫松垮,长裤膝盖磨白,布鞋底子还补过。